Raymond - 妖女日記: 2005-10-08
上個星期日冇記錯應該係10月8日, 我哥同佢女友帶左一對夫婦離睇樓, 果時我, 我家姐, 我姐夫都係度. 對方一睇就好中意, 255萬成交. 比我地預先定個價錢平左5萬.
我呀哥乜都攪掂晒, 就只係爭我呀媽簽字(因為間屋係寫佢同我哥個名, 所以要佢兩個共同簽字先可以確認賣)
我呀媽簽字果一刻先知255萬, 而唔係260萬. 我呀爸問:’仲乜平左唔萬你都agree呀, 大拿拿5萬喎?’ 我呀哥話好等錢洗, 想快d有一筆錢結婚, 所以平d都賣.
我呀媽冇反對, 反正都有幾十萬落袋, 少緊幾萬唔緊要. 但係我都覺得好有問題, 有乜理由價錢由呀哥同妖女決定, 我呀媽冇份決定, 我呀媽擔當既角色只係象皮圖章. 呢d野我呀哥唔會咁醒目既, 一定唔係我呀哥既主意.
人地簽字, 落一小半訂($80000hkd), 14日內茖埋另一半大訂, 大概係10%樓價, 即係25.5萬.
我呀哥同我呀媽講: ’ 我地結婚, 要訂酒席, 所以急需呢80000蚊, 可以比我先麻.’
我呀媽同意, 見佢有需要, 咪比左佢先law, 反正遲d再有錢離時佢分少d, 最後佢都可以得倒自己應得果份.
關於層樓到左呢d已過一段落了. 但係之後發生既事, 仲更加令人生氣…..